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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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践诺
省高院作出“三项承诺”一周年回眸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陈卓

  过去的2006年,有许多事情会让我们记忆犹新,也有许多事情让我们感觉暖心,以致让我们在这样的冬日还感受到那丝丝暖意。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2006年的1月18日,这么朴实简单的三句话传进我们的耳膜,进而带给了很多人无尽的温暖——这种司法温暖可能是,一个农民第一次迈进法院立案大厅时迎接他的一句亲人般问候,一个真诚的微笑;可能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当事人历经千难万阻后拿到一纸胜诉判决书;也可能是一个困难家庭从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那些来之不易的执行款……

  司法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
  几年前,余姚人王某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所得15万元全部借给陈某办厂,借款的期限是6个月,当天陈某就出具了借条。当时,还有两人作担保,王某挺放心的。
  没想到,借款到期以后,陈某没有归还借款,两名担保人也不尽保护责任。于是,王某把他们告上法庭。
  陈某承认确实有这么一回事,但是经济有困难,要求分期归还这笔钱。两名担保人也承认自己作担保是事实,但要借钱的陈某先还。
  审理过程中,经过余姚法院的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其中约定,陈某归还王某15万元的借款,第一次支付2万元,从后一个月开始,每月底支付5000元。
  可是,陈某的厂子倒闭了,没有履行能力,人也找不着了;另外两名担保人也欠着不少外债,还不出钱。
  王某一家三口住在小区的车库里,生活非常困难,孩子读书费用也成问题。2006年3月,绝望的王某一时冲动喝下了农药。幸好执行法官及时发现,将他送到医院抢救,并一直陪同到深夜,直到他转危为安。
  待王某恢复理智后,执行法官多次到他家做他本人和家人的思想工作,并联系当地基层组织,稳定住了王某情绪。
  去年6月,余姚法院建立起了司法救助基金。
  王某借钱给别人,风险应自己承担;但考虑到王某现实的生活实在困难急需用钱,法院决定在这个案子中启用司法救助基金。
  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10月20日,王某拿到了两笔钱:一是两名担保人各自借来的一笔钱,另一笔便是司法救助金。余款还需追讨,司法救助金使用后需要被执行人返还,但至少解了王某的燃眉之急。
  链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中第8条就是要求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的,予以必要的救助。
  去年全省法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简化司法救助的程序,让司法的人文关怀惠及更多的民众。全省法院全部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基金总额为4868万元;已对567名当事人予以了救助,发放款项总额为340.5847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发放金额为20万元。

  说理透彻:解了双方之疑
  为一起简单的饺子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院用一份近5000字的判决书,一一剖析其中关系,对双方有争议的证据的分析、认证,充分阐述裁判的依据和理由。
  2006年2月23日,同为浦江人的张某和金某经过协商订立了一份租赁房屋协议书。协议书约定,金某将二楼三间房屋和底层北边二间租赁给张某使用,约定了租期和租金。双方还详细约定了装潢问题以及双方其他一些权利与义务。
  之后,张某支付了定金和一笔房租。张某对二楼进行装璜,金某装潢一楼。一个月后,张某的饺子店开业了。
  谁知,开业后第二天和第三天,张某都收到承租房屋四楼、五楼、六楼住户的通知,称底层北边一间是公用通道,饺子店开业影响他们通行,要求张某停业。
  当年5月底,张某停止饺子店营业,把承租房内的餐饮用具全部搬走。
  张某认为,金某把共有通道作为私有房屋出租给张某使用,致使张某不能对出租房使用收益,使他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浦江县人民法院解除两人订立的租赁合同,要求金某退还租金6万元,赔偿房屋装潢等经济损失7.6万元。
  为此,原告张某提出了8项证据。
  被告金某则认为,对42号北边共有通道拥用合法使用权,已可以用于经营活动;四、五、六楼住户是针对张某经营时未正常开、关门,造成他们进出不便才提出意见;而且从现场可以看出北边建筑是属于临时建筑物,签合同时也告知了金某。
  为此,被告金某提出了15项证据。
  法院认为,原告证据1到3、5到7及被告证据1、3到6、11,双方对真实性均无异议,应予认定。而对双方有争议的原告证据4、8以及被告证据2、7、8、9、10、12、13、14、15,法官用翔实的说明一一作出判断。
  分析说理后法院认为:两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合同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张某在承租被告房屋时到过承租房现场,对房子的情况应是明知。饺子店开业后,四至六楼住户曾发通知给原告,但之后并未有实际行为妨碍了张某的经营,相关部门也未通知要求拆除该建筑,所以张某在5月底停止营业并以金某隐瞒事实严重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但浦江法院鉴于原告已搬离了承租房内所有设施,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再履行合同,该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为减少双方经济损失,双方订立的合同可解除。法院判决,租赁房屋协议终止履行。由金某补偿张某装潢费用6000元。
  链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项承诺”的实施意见》中第18条要求“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第19条则明确提出了要“实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判决宣告后,当事人有疑问的,由案件主审法官负责解答和说明,提高当事人的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
  据了解,“三项承诺”实施以来,全省大多数法院建立了判后答疑释理制度,努力提高案件的息诉服判率,很多法院还在立案接待大厅设立了专门的答疑室。
  慈溪法院的《法官判后答疑释理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法官判后答疑释理分为宣判答疑释理与申诉(信访)答疑释理两个阶段;口头答疑释理与书面答疑释理两种形式;坚持谁裁判谁答疑释理与保守审判秘密两项原则。

  星夜执行:解了欠薪难题
  从法官手上接过沉甸甸的6万余元现金时,憨厚的安徽农民张迥的眼睛里泪花闪闪。这些现金可是他们20多个民工在吹沙船上干了几个月的工资款。
  2006年2月,安徽霍邱县农民张迥带着20多个弟兄在舟山嵊泗承包了宋某所有的一条吹沙船的吹沙工作。可是三四个月下来,宋某拖欠了6万余元的工资。张迥等20多个弟兄连生活问题都要发愁了,几经催讨无果,张迥在9月份将宋某告到了嵊泗法院洋山法庭。
  得知这么多外来务工人员的生计发生严重困难后,洋山法庭当天受理案件后,便立即赶到上海某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洋山项目部,向被告宋某、刘某暂住地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当发现宋某有意避而不见,宋的吹沙船随时可能逃离后,法庭以最快的速度依法作出民事裁定:扣押宋某放在嵊泗县某地的30根吹沙管。作出裁定当天,洋山法庭和嵊泗法院执行庭的执行干警租用了两条运输船出动执行。当晚7点多,30根吹沙管顺利运到法院扣押物品保管地。
  接下来正逢国庆假期,法庭干警为尽快让民工拿到工资,放弃假期连番出击寻找宋某。10月4日上午,宋某终于有所松动,同意将30根吹沙管抵作6万余元工资款给张迥等人。
  但是30根吹沙管并不能解决民工的实际需要,20多个民工的工资依然无法发放。于是,法庭干警又开始四处联系,寻找吹沙管的买主。经过多方联系,30根吹沙管终于找到了买家,民工的工资真正有了着落。
  (黄春丰  严文渊对本文也有贡献)
  链接: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地执行,这就是法院的“执行穷尽”制度的要求。2006年省高院先后出台了执行公开和告知、执行穷尽、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悬赏执行等执行工作7项制度。在省高院落实三项承诺的53条具体措施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关于执行的。
  2006年,全省各地法院不断掀起了执行工作的高潮,执行的力度空前加大。昨天省高院召开“加大执行力度,惩处拒执行为”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2006年全省法院共司法拘留3816名被执行人,30个拒不执行裁判、非法处置执行财产的“老赖”被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在执行中也遭遇了种种困难。一年来,全省法院执行中遭遇严重的暴力抗拒执行事件67件,27名执行干警在执行事件中不同程度受伤。

  新闻推动法治
  我们一路记录一路传递
  再过一天,就是省高院作出“三项承诺”一周年。“三项承诺”是过去一年里全省法院的一个核心主题,也是我这个跑法院口的记者报道的核心内容。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2006年1月18日,省高院院长应勇在省人大会议上说的这三个“不使”温暖了所有人。在第一时间,我们敲打着键盘把这温暖传递到了千家万户。
  承诺之后就是落实,带着读者的期待,我紧紧地盯着全省法院的动静,及时报道法院用行动解读承诺。
  2006年4月11日,在余姚打工的贵州童工王准的劳动维权案上了本报的头版头条。余姚马渚法庭辨明王准的“真身”,为无依无靠的16岁男孩赔到伤残补助款。此案正诠释了“三项承诺”中的“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的承诺。
  类似的报道开始陆续地见诸报端。到七八月,落实“三项承诺”的报道出现高潮。
  7月3日的头版头条《打官司不伤和气且顺气通气》报道了临安法院委托工会调解,让当事人省钱省力。这是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的一次司法创举。20日,省高院召开了落实三项承诺的新闻发布会,53条举措让三项承诺更加可见可感。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司法救助举措一夜之间在全省各地法院都落到了实处:好似及时雨的司法救助行动连连上报。
  8月7日的《官司不花一分钱就圆满了结》写的是个最佳的例子,淳安县法院的做法得到了应勇院长的肯定,他在我写的报道的旁边写到“淳安法院这样做很好,应充分肯定,也值得各法院学习”。
  执行是各地法院落实“三项承诺”的一个亮点。《五记重拳打“老赖”》、《开学在即,执行款解了学费之急》、《全省首份执行“悬赏令”》、《江干法院曝光20个被执行人》、《寒夜,被窝里堵老赖》等等,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空前加强,我的法院题材报道中也掀起“执行风暴”。
  现在回头翻翻报纸,有感动有荣幸,因为我们用报道一路记录了“三项承诺”带给我们的司法关怀,也一路受用着这样的关怀。